近日,环保部公布了6名存在“挂靠行为”的环评工程师名单以及相关环评机构。根据环保部决定,4家环评机构将被予以限期整改6个月,而 6名环评工程师3年内不得作为资质申请时配备的环评工程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违规行为记入诚信记录。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在中国境内和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都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工程师,全称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规定,一家环评机构要取得资质开展环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环评工程师。
在现实操作中,许多环评公司在资质审定、送审环评报告时,会找一个或多个具有资质的环评师充当门面,而背后的工作,都是没有环评师资质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这些“影子环评师”
会从这些挂靠机构获得报酬,但不需要到相应机构工作。
根据环保部查实,这次名单中的6名中存在挂靠现象的环评工程师多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存在“环评挂靠”的4家机构是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为了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环保局刊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是环评机构开展环评业务的主要技术力量,必须为环评机构的全职工作人员。并且严禁将本机构兼职或未在本机构供职的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用以申请环评资质。
在2014年8月,环保部公开62名存在“挂靠行为”的环境评价工程师和相关机构,出手整顿环评乱象。并在之后对北京、河北、吉林、福建、江西、河南、贵州和陕西八个省市的环评工程师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