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餐厨垃圾处理进展

   2015-12-15 1990
核心提示: 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公示了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陕西省西安市、浙江省衢州市等17个城市入围。

      一、形势与政策

      1、公示两批新试点,试点城市总量达到100 个

      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公示了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陕西省西安市、浙江省衢州市等17个城市入围。2015年5月,发改委又公示了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湖北省十堰市、山东省临沂市等17个城市入围名单。加上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公布的三批试点城市,目前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区)已达100个,覆盖了32个省级行政区。

      2、地方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继续大量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 2014年1月1日至今,南宁、三亚、合肥、南昌、大连、唐山、宜昌、丽江、芜湖、广州、铜仁、徐州、烟台、南京、铜陵等 15个城市陆续实施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100个试点城市中已有62个城市专门实施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或条例,10个城市出台了餐厨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3个城市出台了管理意见,8个城市正在编制餐厨垃圾管理草案,已出台、计划出台餐厨垃圾管理相关规定的城市占比83%。虽然部分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还有待提高,但餐厨垃圾专项收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法规层面的大氛围已基本形成。

      二、设施建设

      1、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与前几年相比,2014年至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明显加快(见图7- 1)。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投运、在建、筹建(已立项)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50t/d以上)至少有118座,总计处理能力超过2.15万吨/日:(1)投入运行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为43座,其中2014年前投运的有24座,处理能力0.51万吨/日;2014年至今新投运的有19座(见表 7-1),新增处理能力0.30万吨/日。(2)在建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为35座,处理能力0.68万吨/日。(3)筹建中(已完成立项批复)的处理设施40座,处理能力0.66万吨/日。

      

      

      

      

      2、各地区设施建设总能力相差较大,但单座设施平均规模相差不多

      根据对全国已建、在建、筹建(已立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不完全统计(见表7-2),目前餐厨垃圾总处理能力较高的省、直辖市有:山东(1600吨/日)、江苏(1370吨/日)、广东(1300吨/日)、湖南(1265吨/日)、浙江(1110吨/日)、湖北(1070吨/日)、安徽(1000吨/日),海南(100吨/日)、西藏较低。

      

      

      

      参考《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按区域经济带划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对餐厨垃圾处理情况进行分析(见图7-2),可知:

      (1)不同地区的省(市)在总处理能力上相差较大。各省(市)平均总处理能力东部地区(912吨/日˙省)略高于中部地区(889吨/日˙省),高于东北地区(583吨/日˙省),西部地区(479吨/日˙省)最低。其中东部地区各省市间差异最大。

      (2)不同地区的省(市)在单座处理设施平均规模上没有明显差异。受运行成本和技术稳定性限制,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规模一般在100~200吨/日,人口密度较高或城市规模较大的地区一般单座设施平均规模在150~200吨/日左右,人口密度较低或城市规模较小的地区一般单座设施平均规模在100~150吨/日左右。国内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平均规模约为182吨/日˙座。

      

      

      三、处理技术

      厌氧发酵已成为当前餐厨垃圾处理的绝对主流技术。2014年至今投运的19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中,有13座主体工艺为厌氧发酵技术,1座主体工艺为液体厌氧、固体堆肥技术。根据对111座已确定技术路线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0t/d以上)的统计:采厌氧发酵技术的有80座,处理能力1.60万吨/日,能力占比76.1%;采用固体堆肥+液体发酵技术有4座,处理能力0.07万吨/日,能力占比3.3%;采用好氧堆肥或快速好氧发酵技术的有16座,处理能力0.30万吨/日,能力占比14.1%;采用制饲料或其它技术有11座,处理能力0.14万吨/日,占比6.4%。

      

      四、参与企业

      国内餐厨垃圾处理市场参与企业众多,但随着建设项目的增多,龙头企业逐步显现。根据统计到的81座已知项目承建单位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0t/d以上,部分由联合体公司建设),参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单位至少有54家,其中有2座及2座以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承建经验的单位约有15家,参与过46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占比53.5%(见图7-4)。包括:桑德环境承建7座,青海洁神、山东十方、江苏维尔利、普拉克各参建4座,北京驰奈、黑龙江中科瑞合、北京嘉博文各承建3座,郑州蓝德、天津碧海、中联重科、重庆市环卫集团、江苏洁净、锦江集团、宁波开诚等至少各承建2座(如表7-3所示)。

      

      

      

      

      五、投融资模式

      1、BOT、BOO等模式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中广泛采用

      新投运的19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中,有10座采用了BOT模式,2座采用了BOO模式,3座为政府投资。已知承建模式的78个试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0t/d以上)中,49座采用BOT模式,17座采用BOO模式,2座采用BT模式,10座为政府投资,BOT、BOO模式占比84.6%(见图7-5)。

      

      2、不同工艺、规模、投融资模式下的设施建设吨投资差异较大

      根据统计到的51座已知建设投资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0t/d以上):

      (1)按工艺技术计算吨投资,其中:厌氧发酵技术的平均投资为58.2万元/吨,固体堆肥+液体厌氧技术的平均吨投资为97.0万元/吨,好氧堆肥技术的平均投资为41.8万元/吨,快速好氧发酵技术的平均投资为29.7万元/吨,制饲料技术的平均投资为34.0万元/吨,其他技术的平均成本为55.7万元/吨。

      (2)按设施规模计算吨投资(如表7-4所示),发现100吨/日以下规模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吨投资普遍偏高,有条件的地区宜考虑建设规模在200吨/日左右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必要时可考虑跨区域处理。

      

      (3)按投融资模式计算吨投资(如表7-5所示),相对政府投资而言,BOT、BOO模式建设成本明显更低。但由于很多小规模的处理设施采用政府投资或BOT模式建设,导致这两种模式的平均吨投资大幅高于BOO模式。

      

      六、趋势势展望

      1、未来两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需求依旧旺盛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建、在建、筹建(已立项,部分已招标)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50t/d以上)有118座,总计处理能力约2.15万吨/日,与“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力争达到3万吨/日的处理能力”还有0.8万吨/日的差距;筹建中的40座处理设施(处理能力0.61万吨/日),大部分也仅处于完成立项阶段。另外,有部分试点城市如河北省承德市(第四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第四批)、四川省南充市(第五批)、甘肃省白银市(第五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第五批)等目前尚未见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关报道,但这部分城市在最终考核时必须具备一定的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还有不少试点外城市正在拟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总体说来,未来1~2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仍然有很大市场。

      2、前两批试点城市临近验收,餐厨垃圾配套收运管理体系的建设或成热点

      根据2011年5月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点城市签订承诺书后,中央财政按补助资金的50%拨付启动资金,5年内城市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理总量超过设定目标 90%以上的,由地方政府提出考核和余款拨付申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组织考核。考核重点是“方案实施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城市绝大部分餐厨废弃物是否得到有效回收、利用和处理,餐厨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是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中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能力建设主要考核新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总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对考核合格的将拨付剩余资金,不合格将收回已拨付资金的80%。3年内工作无实质进展的,将已拨付补助资金扣回。

      由于多数试点城市目前尚未建成垃圾处理设施,因此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餐厨垃圾管理平台和监测系统建设的相关报道较少。目前距离第一批试点城市名单公示已过去4年、距离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公示也已过去近3年,就这两批试点来看,餐厨垃圾处理厂基本都处于已建成或有序建设中,但考虑到《建设实施方案》中考核重点是对整体实施效果的评估、而目前已有的很多餐厨垃圾处理厂均存在“吃不饱”现象,因此试点城市为保证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保证餐厨垃圾处理厂顺利建成外,很可能会同步加强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餐厨垃圾管理平台和监测系统的建设,为餐厨垃圾处理厂提供原料保障。

      3、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有必要尽快启动

      目前投入运行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0t/d以上)已有43座、在建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有35座,保守估计未来1~2年全国投入运行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将会超过80座,但是我国关于餐厨垃圾设施评价、运营管理方面的标准、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目前国内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标准只有《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如果说餐厨垃圾堆肥厂的建设运行还可以参考《生活垃圾堆肥厂评价标准》(CJJ/T 172)、《CJJ/T86-2000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 86)及部分地标,餐厨垃圾厌氧发酵处理厂则由于技术相对较新,建设运行基本没有标准可以参考。

      另外,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多数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行,授予企业特许经营的时间一般很长(15~30年),规范管理不可能一直依靠企业自觉。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和统一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行的标准化体系和管理制度,促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规范设计、建设和稳定运行。

      4、餐厨垃圾收费制度的落实应当受到重视

      目前国内执行餐厨垃圾收费的城市并不多,只有宁波、北京、上海、兰州、大连等城市明确出台了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乌鲁木齐、呼和浩特、武汉、广州、芜湖等城市明确了餐厨垃圾收费制度、但尚未出台缴费标准,石家庄、福建三明、重庆、昆明、青岛、深圳、山东潍坊等地则将餐厨垃圾收费纳入生活垃圾收费体系,很多城市的餐厨垃圾收费制度还停留在纸面。

      但另一方面,国内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基本靠政府补贴。BOT、BOO项目在处理环节的补贴价格一般是100~120元/吨(部分早期建设项目可能高达200多元/吨),收运环节补贴价格一般是80~115元/吨。以2014年投运的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规模200吨/日)为例,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餐厨垃圾处理补贴为120元/吨,按每日最低120吨的基准量补贴,超出部分据实结算,由此估算年补贴费用约526~876万元,这还不包括收运环节的补贴。

      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餐厨垃圾收费应当是合理的环保行为。与生活垃圾不同,餐厨垃圾的产生主体基数相对较小、责任相对明晰、管理相对容易,因此,餐厨垃圾收费制度应该得到比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更有效的执行,这既是提高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环保意识的需要,也是理顺餐厨垃圾管理体系、保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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