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获悉,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本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意见》,今后审计监督将在本市实现全覆盖,特别是领导干部离任时,不仅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还要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审计。
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四大方面努力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这意味着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国内机构还是国外机构,只要你使用了国家财产,就都有义务接受审计监督,这是一种制度要求。
在领导离任资源环境审计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对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情况的审计,以及对大气、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资源、环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这一措施出台,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视,遏制掠夺式、破坏式开发自然环境,谋取眼前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严重环境隐患的短视行为。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本市审计机关今年采取“一区县一试点”方式,在全市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结合功能区划不同定位和自身资源禀赋,重点对试点范围和领域进行了探索,为下一步工作积累了经验。
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这项试点正式拉开帷幕。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称,审计试点期间,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