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首次启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三地联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缓解空气重污染程度

   2015-12-07 2530
核心提示: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7日至12月9日,京津冀地区会出现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7日至12月9日,京津冀地区会出现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为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缓污染物累积速度,缓解空气重污染程度,三省市于12月5日起相继发布了空气重污染预警。12月6日,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启动了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这是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以来首次正式启动三地环境执法联动工作。

      据介绍,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协商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在发生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重污染等时期,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将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打击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针对此次污染过程,经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会商,决定于12月6日至12月9日期间启动三地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此次执法联动机制针对秋冬季节的污染排放特征和高架源排放的输送作用,结合各地应对此次重污染的空气重污染预案措施要求,在各自区域内按照统一的方案开展执法行动。联动执法主要检查对象:一是区域内电力、钢铁、冶金、焦化、水泥等行业高架源;二是冬季供暖燃煤锅炉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三是当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的需实施停限产、停工等应急减排措施的排污单位。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是否造假,以及停限产、停工、停驶、停烧等应急减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同时督促排污企业在确保达标情况下,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旦发现排污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停限产、停工、停驶、停烧等应急减排措施,将依法从严从重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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