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保开展综合督查:环保监管,督企更督政

   2015-12-07 2160
核心提示:改变老套路,抓住牛鼻子,真正让地方政府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

      改变老套路,抓住牛鼻子,真正让地方政府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

      环保监管,督企更督政

      12月7日讯 今日起,省环保厅对三明、南平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对污染整治、减排等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同时上报省政府。这是我省环保监管督企更督政的一个缩影——不仅企业,企业所在的地方政府也感受到“紧箍圈”压力越来越大。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环保监管向督政转变。2010年,出台环保监管“一岗双责”;2014年,全面推行“河长制”,由副省长担任重点流域河长;2014年,建立每季度环保督查会,把各设区市突出环境问题纳为省政府季度经济分析会三项主要议程之一;2015年,环保工作在地方官员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由2%提升到10%……

      “日查、夜查、暗查、突击检查……以往,环保监管督查的对象重点在于污染企业。‘十二五’期间,尤其是新环保法颁布以后,这种执法老套路已悄然生变。”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监管体制变化,目的在于抓住环境问题治理的牛鼻子,真正让地方政府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

      督政的威慑力,亦在逐步升级。

      省委常委会日前研究决定,成立由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强化“党政同责”,自明年起,我省把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升级为书记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并在全省两会期间与书记市长签订目标责任书。

      根据今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我省还决定从2016年起,每两年对各地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突出环境问题处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督察一遍,结果将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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