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PPP推广方案出炉 三领域邀民资进入

   2015-09-18 1820
核心提示: 同时,省级财政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专项资金,对全省示范项目给予融资成本补助,对市县政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给予激励奖补;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边界做出科学界定、强化制度保障、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等具体措施,并首次明确突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等三大重点项目领域。社会资本投资占比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

      民营资本进入垄断领域将获得“尚方宝剑”。《意见》明确,突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三大重点项目领域,涵盖了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13个类别,天然气输送管道及气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收费公路、铁路、机场、公共停车场、公共租赁住房等市场关注的项目都被纳入其中。

      足够的回报才能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愿意。为此,《意见》提出,对新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根据项目生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框架和政府投入办法等因素,可以合理选择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多种运作方式。

      同时,省级财政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专项资金,对全省示范项目给予融资成本补助,对市县政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给予激励奖补;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用地等方面也将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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