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面临诸多挑战的情况下,今年云南省普洱市环保部门坚持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普洱市环保局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5年来,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126人(次),检查企业830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270家,对其中148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在严厉打击辖区内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方面,普洱市环保局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上限处罚,并在网站进行曝光。先后对8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累计22万元。依据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普洱市环保局对云南景谷矿冶有限公司、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镇沅金矿两家企业实施了停产、限产整治。
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普洱市环保局拟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完善了环保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印发执行的《普洱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对建立环境监管信息,明确网格边界、责任人和工作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网格化管理在全市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