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新融资监管探索污水处理长效机制

   2016-05-24 1950
核心提示:污水横流、臭味熏天的黑臭河流是百姓生活的痛点,也是环境治理的难点。2013年4月,北京市发起了为期三年的污水处理攻坚战,统筹规划建设,创新

      污水横流、臭味熏天的黑臭河流是百姓生活的痛点,也是环境治理的难点。2013年4月,北京市发起了为期三年的污水处理攻坚战,统筹规划建设,创新融资和监管机制,污水处理取得一定成效。业内人士认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水环境,需要更需要从体制机制入手,探索统一的监管队伍和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等。

      黑臭水体今成清澈河流

      据北京市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些年来,北京市人口数量以年均60万人的速度增长,伴随着人口增长,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在快速增长,但北京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却远远未跟上污水的排放速度。

      处理不了的污水就大量直排入河,这导致首都水环境容量持续下降。在北京的东部、东南部、西南部,水污染状况比较突出。由于来水少,城市下游河道新水补充不足,加上城市排污的影响,造成排水河道污染较重。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介绍,污水处理厂从立项、选址到建设一般要经过3年左右时间,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大大滞后于人口的膨胀速度。

      发源于北京西山的清河曾经很清澈,但随着流域内建设区面积和人口不断增长,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成为一条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河。潘安君说,规划清河污水处理厂时,上游人口为90万人,现在约300万人。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每日40万立方米,但是一投产就超负荷运行,随后清河处理厂处理能力由40万立方米扩至55万立方米,还没有完全投产就已经超负荷。

      2013年4月,北京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主要包括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经过3年的集中整治,清河的水环境和河道水质有了显著改善。记者观察到,清河河道附近已经闻不到刺鼻的臭味,河面上很少见到漂浮物。过去河道旁的直排污水口现已干涸,无污水流出。

      此外,北京市水务部门5月起每天将从清河再生水厂多调水5万方,经由上游安河闸补充到清河河道。随着高品质再生水的注入以及清河全线截污工程的推进,清河水环境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目前,清河流域的污水治理能力已由61万立方米/日上升至117万立方米/日,比原来提高了近一倍。清河中上游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获得了升级,下游新建设了处理量可达50万立方米/日的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北京市水务局统计,到6月,北京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672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由2012年的83%提高到90%,建设了48座再生水厂,还有12座在建,建设截污管线1384公里,再生水管线476公里。

      加强统筹科技引领创新融资和监管机制

      多位水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基层主管领导认为,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面临着拆迁难、建设难等问题,管线铺设面临部门协调问题等。北京市污水处理的经验可以归纳为: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市水务、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环保、国土、住建等部门领导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求各区县政府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强化属地政府责任。北京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说,尤其是明确了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征地资金由项目资金解决,拆迁资金由市、区政府承担。

      二是创新融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潘安君说,今后一个时期水务工程建设将进入高峰期,单靠政府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建设资金需求,为此,北京市将以特许经营的方式确定北京城市排水集团作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融资、建设和运营的主体,由其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融资,筹措设施建设资金。

      三是科技引领。采取世界先进成熟的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厂长马文瑾介绍道,该厂的生物池采用了先进的技术,通过自己培养的微生物将水中的有机物进行分解,与传统的污水处理厂相比,其脱氮除磷效果更好。经过泥土过滤及消毒后,处理过的水体即可一次性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IV类水体标准。“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可以说是目前同等处理标准下,处理工艺环节最少的再生水厂。”马文瑾说。

      四是“河长”制为监管保驾护航。去年,北京市在海淀区试点“河长制”。“河长制”即对市管河湖逐条逐个设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每一级对下一级进行监督。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每月对“河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通报问题,督促其进行检查处理,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河道养护经费的依据。

      河长的工作包括“三查”,即严查污水直排,严查垃圾乱堆乱倒,严查违法建设;“三清”,即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即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河湖面源污染;治理河岸湖岸生态环境。目前海淀区的大部分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市民举报少了,来河边散步的多了。

      北京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处长伊峰介绍,“河长制”相比以前的管理体制治理效率提高,处理更容易得到落实。例如,海淀区苏家坨镇在去年9月、10月两个月内就投入300余万元,对所管河道沟渠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并重新制作了河道宣传警示牌等。此外,乡镇政府可以直接对污染源进行有效处理。伊峰说,河长制就像一个平台,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联通各种问题并统一进行处理。

      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有利于污水处理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北京市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也已出台,工作重点放在污水管网的全面建设上。同时推进中心城城乡接合部、城市副中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村庄和民俗旅游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等专家认为,较低收费标准与较高处理标准之间的矛盾,导致污水处理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积极性不高,从而限制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伊峰说,水环境的好转从根本上来说,还要实现水系间的联通,还原河流应有的功能,“要让水流动起来”。

      业内人士建议,需要从完善执法机制、加强监管,探索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等方面入手,形成污水处理的长效机制。

      具体来说,一是完善执法机制,加强企业污染源的监管,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查处城乡结合部河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潘安君说,环保是管向河道排污的,水务是管向管道排污的,城管则是管私搭乱建的。各管一段造成监管盲点,很多排污企业偷偷排污多年才被发现,要推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污染早发现早治理。

      二是要提高企业违法排污处罚标准,加大违法成本,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查处的违法排污等,罚款的上限也就几万元,对企业很难形成威慑。

      三是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潘安君认为,相关区分摊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的拆迁资金,以及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与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差价,这有利于形成污水处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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