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立竿见影9”发帖:作为湖南芷江的每一位居民, 我相信大家在每个月交完水费看到水费单的时候都会产生疑问,这个月的水费只有这么点, 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又有这么多! 污水处理费到底是怎么个收费法? 又是怎么个标准?望解答。
芷江发展和改革局回复: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2〕114 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4〕1044 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设市城市建立阶梯水价制度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情况工作进度的通报》(湘发改价商〔2015〕852 号)文件精神,我县于2015 年10 月30 日由物价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和制定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芷物价〔2015〕12 号),自2015 年11 月1 日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1.0 元/ 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2 元/ 立方米、特种用水1.2元/ 立方米,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暂参照县城区收费标准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