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排危废污染案件频发 污染底数尚摸不清

   2016-05-11 3020
核心提示:自2003年起我国硫酸产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硫酸生产大国,在随后的12年里,我国一直保持着硫酸产量世界第一的地位。硫酸产量世界第一的

      自2003年起我国硫酸产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硫酸生产大国,在随后的12年里,我国一直保持着硫酸产量世界第一的地位。

      硫酸产量世界第一的背后是,大量废硫酸的产生。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在今天由该中心召开的我国废硫酸环境监管及回收利用政策研讨会上透露,我国每年约产生1亿吨废硫酸。在他看来,废硫酸的处置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偷排、直排等违法问题十分严重。

      环保部固废与化学品管理中心博士何艺表示,包括废硫酸在内的频发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和掩埋事故已成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诱因。据他介绍,我国每年约有7000万吨的废物尚未纳入环保部门的统计范围之内,大量环境风险处于不可控状态。

      作为一线环保执法人员,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副处长万年青说,有关废硫酸的污染底数尚不摸清,相关执法亦缺乏政策支持。他建议,国家应该制定废硫酸环境监管指南。

      废硫酸污染底数不清

      硫酸是重要的基本化工原料,素有化工之母之称,在工农业各个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硫酸工业协会副会长徐晓军说,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硫酸生产能力达1.24亿吨,2015年全国硫酸产量9673万吨。

      在温英民看来,我国不仅是硫酸的生产大国,也是消费大国。他透露,我国每年产生1亿吨废硫酸。温英民说,近期发生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地污染事件,以及2014年发生的腾格里沙漠违法排污事件均与非法排放废硫酸有关。据他介绍,在废硫酸的处置上,还有企业通过铺设暗管等方式,将未经处理的废硫酸排入市政管道,甚至沟渠、河道、池塘。

      “有预测认为,我国硫酸消费量到2018年将达到1.1亿吨,化工行业年消耗硫酸约2000多万吨,大约有一半会形成废硫酸,初步预计,我国废硫酸每年在4000万吨以上。”温英民说,面对如此巨大的废硫酸产生量,必须要关注其监管、环境风险以及回收和处置等问题。

      长期在一线从事环境执法工作的万年青说,废硫酸作为危险废物,其污染底数尚不清楚。“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实行的是企业申报制度,如果企业不申报核实起来就非常困难。”万年青说,个别省申报的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只有100多家,远远低于实际数量。

      他表示,即使申报了危险废物的企业也往往是重点危险废物不申报,其结果是,重点危险废物无法纳入监管范围。

      万年青透露,通常企业很少把废硫酸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同时,“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对政府机构约束力不够,对政府考核欠缺。”万年青说,就危险废物对企业追究责任相对容易一点,对政府追究不太好进行。

      2014年涉及危废案件占比达40%

      据温英民介绍,201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30起,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日益凸显。他说,12%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距离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废硫酸作为危险废物,其产生、排放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环境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近年发生的废硫酸污染事件,化工企业占了很大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实施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由2013年的706件上升至2014年度的2180件,2014年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约占移送案件总数的40%。”何艺说,包括废硫酸在内,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底数不清,潜在环境风险高。

      何艺说,根据统计数据,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从2000年的830万吨增长到2014年的3634万吨,年均增长率达11.1%。而据专家研究估算,我国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亿吨,约有7000万吨的废物尚未纳入环保部门的统计范围之内,大量环境风险处于不可控状态。

      同时,我国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危险废物是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简易利用处置,但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情况不明,很可能通过产品等其他形式间接给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建议出台废硫酸环境监管指南

      “废硫酸监管及环境风险防范是我国当前环境管理中一个重要区域。”温英民说,近期,中央出台的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包括2015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要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可以预见,随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温英民表示,2015年中央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并由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研究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方案》。温英民表示,废硫酸产生、运输及相关资源回收等企业是否要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如何公开企业环境风险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等很多问题都需要深入进行研究。

      对于废硫酸的监管,万年青的建议是,应尽快摸清废硫酸的排放现状,对废硫酸的生产和使用部门进行摸底,以弄清楚废硫酸的去向。

      他说,要提高对废硫酸排放的监管水平,需要政策制定部门提供政策支持。万年青建议,国家应该抓紧制定废硫酸环境监管指南,以解决一线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

      据温英民介绍,有关废硫酸的监管以及回收利用,在充分政策调研的基地上,下一步,国家有关方面将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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