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强化环保作用去产能 加强环境监测和减排核查

   2016-05-11 2370
核心提示:辽宁省委省政府近日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强调,对产能过剩行业,要加强环境监测和减排核查等监督检查。

      辽宁省委省政府近日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强调,对产能过剩行业,要加强环境监测和减排核查等监督检查。

      根据《意见》,我省将力争经过3年~5年努力,集中力量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重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强调,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建立健全化解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尤其要加大重点行业去产能的工作力度,严格禁止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抓紧落实《辽宁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和《辽宁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引导企业主动退出。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增加过剩产能企业的整改监督、依法处罚或取缔力度。要分年度制定全省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落实到各市及相关企业。要提升产能过剩行业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土地等指标的约束性标准,增加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等税费成本,加强环境监测、减排核查和企业执行质量标准等监督检查。

      据悉,为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主要任务,辽宁省委、省政府将采取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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