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在《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中,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预算项目,预算数为90.89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53.89亿元,增长145.6%。
此前,中央财政预算中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预算并未单列,2014年和2015年均列入“重金属污染防治”,执行数均为37亿元。中央财政预算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在2014年和2015年分别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86亿元和21.73亿元,分别用于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和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范围。
根据《关于2016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十三五”规划建议,2016年将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增加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方面的支出。如加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亿元,预算数为96.89亿元。
“十三五”规划纲要第四十四章“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提到,将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第四十八章“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提到,将加快土壤修复治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00个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开展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和4000万亩受污染耕地风险管理。尽管还不清楚1000万亩这个数字的根据是什么,但庞大的数量仍值得期待,以每亩成本5万元测算,耕地修复市场规模高达5000亿元。
随着“土十条”于年内出台,这近百亿修复治理资金的投向区域、投入进度和治理的具体措施等,将逐步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