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发行主体“漂绿” 千亿绿债市场方兴未艾

   2016-04-05 3490
核心提示:4月1日,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绿金委)主任马骏在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与第三方认证国际经验交流研讨

      4月1日,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绿金委)主任马骏在“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与第三方认证国际经验交流研讨会”上表示,“绿色债券市场要健康发展,必须避免劣币驱逐良币这一问题。如果不能保证在市场上的绿债是真正绿债,未来这个市场信誉会丧失,真正的绿色企业不会来此发债券,绿债市场的融资功能就不能得到保证”。

      2016年,被称为绿色债券发展的元年。自2008年世界银行发行第一只绿色债券以来,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而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则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与普通债券相比,绿色债券所募集资金应投入节能环保、空气治理与防污染、新能源、新型城镇化等环境友好型项目,并应使项目能真正实现绿色目标。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2015年12月,央行发布的《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和绿金委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3月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试点的通知》,绿色企业债也顺利推进。

      今年1月以来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青岛银行已成功发行了490亿元绿色金融债,发行过程中都获得较高超额认购,且成本也低于同类金融债。4月1日,协合风电成功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国内首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成为银行间市场、也是国内市场首单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另外还有多家银行正在发行申请排队中。企业债方面,亿利节能和北汽等公司已发布公告将申请发行绿色债券。

      随着顶层设计的逐渐完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也较高。有专家预计,2016年中国有望发行3000亿元绿色债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

      根据央行的规定,对于绿色金融债建立了发行核准的绿色通道,并将绿色金融债券纳入人民银行相关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等。发改委的前述《指引》也给予绿色债券多项优惠政策。

      比如“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同时放宽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准入条件,包括将“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 80%”;“绿色债券不受企业发债指标限制”;“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其它公司信用类产品的规模”等。此外,企业绿色债券在用途方面也更加灵活。

      有了这些优惠措施,加上融资成本较低,也容易催生一些发行主体的“漂绿”行为。即一些债券打着绿色债券的旗号,实际资金并未进入绿色项目领域。这也正是马骏所担忧的劣币驱逐良币。

      在马骏看来,关键是要保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真正的投入到绿色项目中去。他表示,“在监管层面也需要发各种各样的公告性指导意见,要求发债企业进行披露,这是要求,但是谁来保证执行,需要第三方机构,需要评级机构给予监督”。

      国际经验表明,引入独立第三方的绿色评级与认证是保障绿色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的有效机制,将绿色因素引入信用评级则更有助于投资人更全面的评估绿色项目的偿债保障能力,吸引投资者进行绿色投资。

      目前,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中节能咨询、东方金诚、中诚信国际、大公国际等国内机构也对我国绿色债券发行实践和对绿色信用评级及认证进行了探索。

      从已发行的3家绿色金融债的认证机构来看,浦发银行与青岛银行均委托了安永对其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进行了第三方认证,兴业银行则委托了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进行第三方认证。

      马骏认为,在绿债评级中,还是要逐步提高量化成分。“如果绿债评级和第三方认证搞得好的话,有助于真正绿色企业降低成本,你假设能够把不同级别的绿色量化出来,有深绿的、浅绿的、黄色的、黑色的,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成为债券定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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