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云南区域建设的进程中,云南省将立足实际,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治理污染、加强监管,为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增强动力。
据悉,长江经济带云南区域涉及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等7个州市的40个县(市、区),流域面积10.95万平方公里。这一区域经济欠发达,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但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突出。
在推进污染综合治理上,云南省严控长江流域排污口设置,加快推进“一水两污”等城乡一体化系统建设;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水平。
在优化区域经济发展上,云南省主动协调保护与发展关系,严格落实《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用考核结果倒逼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产业准入,严把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关口,提前介入重点建设项目,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提升环评审批和管理实效,努力实现经济与环保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