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治霾处于第二阶段 今年将实施“土十条”

   2016-03-14 1610
核心提示:针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的一份内部报告建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益,统筹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机制。3月11日,环

      针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的一份内部报告建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益,统筹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机制。

      3月11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答记者问,回应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陈吉宁透露,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持续实施“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明确的各项任务,并出台实施“土十条”。

      陈吉宁强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一次性污染物跟发达国家相比,我们比他们解决得早,比他们解决得好。“我相信,雾霾的治理,我们也会做得好,我们的发展也会更绿色。”

      “‘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是本届政府的三大环保行动纲领,其中‘土十条’至今尚未出台,亟待加快出台速度。”全国人大代表、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正军对记者分析。

      针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的一份内部报告建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益,统筹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机制。

      “大气十条”实施效果评估

      不出预料,记者提的第一个问题即和雾霾有关,且很尖锐:这几天大风吹啊吹,终于让民众看到了“两会”蓝。“两会”刚一开始就有雾霾,环保部长如何评价这一年来的治霾成果?我们不同场合听到铁腕治霾,不知道环保部长是不是找到了有效办法?

      陈吉宁认为,大气污染治理需要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污染的排放量超过环境的容量,这个阶段付出再大的努力也只能见到很小的效果。这个阶段也可能是我们对污染的原因没搞清楚,治理的效果就不佳,也见不到效果。

      第二个阶段,持续地治理,但是受到很多自然的边界条件的影响,比如风速、湿度、降雨等这些自然边界的影响,会出现波动,有时候好就达标,有时候又会比较重。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情况下,这个表现就更为突出。

      例如,去年年底我们受到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

      陈吉宁解释,“大家可以看三个重要的数据:一是风速。大概风与往年相比减少了5%左右。二是湿度增加了20%,湿度越大越容易反应。三是混合层的高度,像今天这样的好天,混合层的高度在1000到1500米,极端天气混合层高度会压到100米、200米这样的水平。”

      “在这一过程中,会受到这些边界条件的影响,表现出不同的环境质量。”陈吉宁分析。

      在第三个阶段,我们进一步的治理污染排放,不再受这些气候条件、水文条件、边界条件的影响,把环境问题解决了。

      陈吉宁认为,“目前中国大气环境治理正处在第二个阶段,走向第三个阶段。”从“大气十条”实施以来,人们能看到一个非常明显的改进趋势。

      例如,去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美国NASA卫星也观测到中国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出现了颗粒物的降低。

      “去年珠三角整个区域全年的PM2.5浓度达标,当然珠三角中还有一些城市没有达标。今后几年是否可以稳定地达标,还要给一点时间。”陈吉宁分析,“但毕竟像跳高一样,我们在一个重点地区终于达标了,终于摸到了杆,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增加了我们治污的信心。”

      目前已经区域达标的珠三角地区将成为中国其他区域治霾的对标对象。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曾对记者解释,预计到2020年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有望达到现在珠三角的水平,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有望达到现在长三角的水平;到2030年,到2030年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达标,全国大多数地级以上的城市实现空气质量达标。

      “空气质量达标的时间进度与我们愿意支付的经济社会成本相关,我们必须统筹考虑这两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院副院长王毅对记者强调。

      “土十条”为何难产

      “中国在出台治理土壤污染的行动计划方面推迟了一年的时间。我想问一下,鉴于土壤污染是这么重要的问题,为什么在土壤污染的问题上达成一致的意见这么困难?为什么会推迟了一年?”

      在被问到这一问题时,陈吉宁回应了“土壤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难产的原因。

      陈吉宁介绍,“土十条”的编制始于2013年5月,按照中央的部署,环保部牵头,多个部门起草。大概到目前已经修改了50多稿,三次征求省(区、市)的意见和地方的意见,另外5次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目前文稿已经基本成熟,下一步我按照程序报批后就可以实施。

      “之所以花费这么长的时间,一是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二是基础非常薄弱。它和大气、水不一样,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现在还没有一部法律规范,相关的工作也很分散。”陈吉宁分析。

      在陈吉宁看来,土壤的问题又涉及到非常复杂的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它和用途是密切相关的,比如靠近饮用水源,也与空间位置密切相关,所以界定起来非常困难。但是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陈吉宁介绍,在“土十条”编制中,我们主要的思路是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地进行管控和治理。

      陈吉宁强调,“土十条”特别强调风险管控,重点是要夯实“两个基础”、突出“两大重点”、推进“三大任务”、强化“三大保障”。

      所谓 “两大基础”,一是要摸清底数。我们要开展详细的土壤污染详查,要摸清家底。二是要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所谓“两大重点”,指重点解决农用地和污染的建设用地,要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健民对记者强调,“十三五”期间要尽快开展土壤污染详查。

      “新的土壤详查,要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由国家统一建立一个组织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周健民分析。

      周健民建议,领导小组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财政部及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协调各部门和各行业,保障土壤普查的顺利进行。

      陈吉宁指出,“土十条”中的“三大任务”,分别是对未污染的土地怎么保护好,正在污染的土地怎么处理,已经污染的土地如何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所谓“三大保障”,我们要解决科学技术问题,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目标考核。

      针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的一份内部报告指出,“与水、大气等环境问题相比,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更为有限,目前尚未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这将影响到国家土壤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该报告建议,在当前各级财力相对有限、投入不足的条件下,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益,统筹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机制, 能够充分体现土地出让收益“取之于土,用之于土”,是有效解决土壤污染治理投入不足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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