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优结构 陕西环保打出“组合拳”

   2015-10-30 2780
核心提示: 面对上半年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形势,如何发挥环保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地稳增长优结构,近期陕西省环保厅打出“组合拳”,为经济平稳持续增长提供绿色动力。

      面对上半年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形势,如何发挥环保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地稳增长优结构,近期陕西省环保厅打出“组合拳”,为经济平稳持续增长提供绿色动力。

      出台十条措施:既当“守夜人”,又做“知心人”

      在省政府召开第5次常务会议后,省环保厅立即在前期形势分析和政策储备的基础上,结合现阶段环保形势与任务,进行综合研究和深入分析,按照统筹兼顾和操作可及的原则,落脚于既当好政府“守夜人”又做好企业“知心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环保促进稳增长的十条措施,包括:厅级领导带头包抓重点企业、发挥环评引导调节作用、实施单项帮扶定向帮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动环保项目落地建设、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实施积极的项目资金管理、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积极争取环保部更大支持等。这十条措施从主动服务、严格标准、稳定预期出发,着力于转变职能、自我加压、内部挖潜。从四月下旬开始,省环保厅所有厅级领导深入各市,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中涉及环保的问题,有效发挥环保促进发展的作用。

      全面排查分类指导,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解决

      针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等突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充分发挥环评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创新思维寻求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路径和办法。按照新《环保法》的严格要求,省环保厅对2014年底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多次向环保部汇报,提出了较为科学的解决方案。方案采取分类施策、区别对待的思路,有步骤地化解这些原本可能“伤筋动骨”的复杂问题。截至目前,排查出的属中省层面处理的问题已部分完成整改,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厅长、主管厅长亲赴咸阳、榆林、汉中等地现场办公,到一线实地考察,听取意见,寻求妥善解决的路径。在全面清理整顿上述违法违规项目的基础上,省环保厅还将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的原则,继续加大力度组织排查和整改工作,推进项目尽快达标排放、投产运行,发挥稳增长作用。

      在权力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

      省环保厅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简政放权放到核心重要位置,不断加快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步伐。通过简政放权,不断赋予下级环保机构更多监管权力。截至目前,省环保厅已累计取消省级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甲醇汽油推广及甲醇汽油生产资质证书认证等行政审批21项(包括合并和转为内部审批及日常监管事项),下放110千伏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Ⅳ类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等审批权限5项,简化行政审批6项。此外,省环保厅重新修订了《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将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脱硫脱硝等污染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和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下的水力发电项目、金属压延加工、煤炭洗选等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权限下放至省以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一步指导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开展环评审批工作,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优化升级。

      在权力上做减法的同时,省环保厅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在服务上做加法。首先,通过环境政策正面引导、加强执法监管倒逼传导等措施促进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企业逐渐退出,助推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新兴战略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加快落地。其次,创新环保管理体制,发放环保审批指南,简化审批程序,方便企业办事。第三,按照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原则,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预算管理,促进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环境容量的高效利用,保障我省重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求。第四,积极对接省上重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推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按照任务清单,提前介入,帮助业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做功课、找答案、强措施,支持重大项目落地生根。

      执法与教育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责任

      在严肃监管与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企业的教育、引导和帮助,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预警;对轻微或偶发的违法违规行为,重视纠正,更注重宣传教育;对重大违法行为在铁腕惩治的同时,指导企业查找根源,促进解决问题。建立与企业全程沟通的机制和渠道,依法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审批、达标生产的具体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同时,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消除群众疑虑,寻求群众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建设投产。

      在充分发挥环保稳增长优结构作用的同时,省环保厅严守环保标准底线,防止借稳增长促投资的名义,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准确把握环保要求,优化项目组成、提高环保标准、做好项目设计,做到清洁发展、环境友好。另外,对一些不符合国家要求、无法达标排放的在建或者已运行项目,继续下狠心、抓整改,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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