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申报工作开启

   2016-03-04 2240
核心提示:3月2日,财政部网站披露了《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

      3月2日,财政部网站披露了《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今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开启。

      市场普遍预测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每年投资规模分别接近万亿,中央财政支持两个领域申报试点工作开启引起市场关注。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2014年底,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和“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财政部联合相关部委公布了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两份文件。

      其中,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相比于2015年申报要求,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和地下城市综合管廊要求更严。

      本报记者发现,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申报要求比2015年更加系统全面,试点城市筛选也有细微变化,比如在资格审核方面,新增试点城市向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适当倾斜。

      在地下城市综合管廊申报要求上,2015年要求申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不少于10公里,而2016年将长度提至30公里。同样,2016年试点城市向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适当倾斜。

      另外,今年地下综合管廊申报的竞争性评审中,还新增了PPP方案,这体现了中央财政对采用PPP模式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支持。

      2015年的首批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015年,财政部等部委已经确定了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比如在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中,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等16个城市入选。

      2015年,住建部和财政部确定了第一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10个城市,分别是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

      在政策利好推动下,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掀起热潮。

      以地下城市综合管廊为例,中央对上述10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计划3年内建设地下综合管廊389公里,2015年年将开工190公里,总投资351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资102亿元,地方政府投入56亿元,拉动社会投资约193亿元。

      目前全国共有69个城市在建的地下综合管廊,约1000公里,总投资约880亿元。另外,各地也抛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计划。

      比如吉林省在全省范围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计划到2020年,开工建设1000公里左右地下综合管廊,预计投资1000亿元。重庆市江南新城已制定了约82.8公里的地下管廊总体布局规划,总投资约74亿元。湖南长沙计划2015至2017年在试点区域内铺排15个项目,建设总长度达63.3公里的综合管廊,总投资约34.66亿元。

      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2016年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步伐,全面规划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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