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每日2700吨污泥找到新出路

   2016-02-01 2730
核心提示:早在2003年,广州市人代表刘莲香等15人就提出了《关于解决污水处理厂所产生污泥再污染问题的议案》。到2013年,省政协委员陈日远提交提案指出

      早在2003年,广州市人代表刘莲香等15人就提出了《关于解决污水处理厂所产生污泥再污染问题的议案》。到2013年,省政协委员陈日远提交提案指出,广州面临污泥围城的严重困境,每天约有一半的污泥找不到去路,建议破解污泥围城的城市污泥处置问题。广州致力解决污泥处理难题已有12年。

      2014年底,广州市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作方案》。广州水务部门选择了石井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泥处置试点工作:将污泥就地在污水处理场里干化,最终减量至30%~40%的含水率外运焚烧。

      从2013年至今,时间又过去了2年,"污泥围城"问题得到解决了吗?广州日报记者走进石井污水处理厂展开了调查。

      囧状:每日2700吨左右污泥或致二次污染

      “十一五”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国家又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约3000座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在广州,经过亚运前后的大规模建设,广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零提升至当下的475万吨/天。

      不过,每个区甚至镇都开始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大形势下,广州与中国其他城市一样,污水处理厂缺少污泥处置配套设施。于是,大部分污泥只好选择由第三方进行处置,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脱水后外运出厂,采取有偿服务的手段,将污泥委托给专门的污泥处置企业进行处置。

      广州475万吨/天的生活污水处理,会产生污泥2700吨左右,由于这些污泥含水率高(80%左右),黏稠易发臭,运输和处置困难。污泥处置不科学、污泥乱倒导致二次污染情况时有爆出。甚至在利益的驱使下,第三方企业随意倾倒污泥的事件也常见诸于报端。

      如2011年,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村村民方运双将其承包鱼塘转租给太和镇石湖村村民谭耀洪。从当年9月1日起,谭耀洪用车辆运送并向鱼塘倾倒恶臭污泥约110车共千余吨,经确认鱼塘倾倒污泥环境污染损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409.7万元。

      “污泥处理是污水处理厂的‘老大难’,很多污水处理厂为了省事,就把这块业务外包出去,不管你承包商有没有相关资质,只要你能把污泥拉走,怎么处理我不管。”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马德刚此前这样分析。

      《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2013)》表明,我国污泥处置中填埋占比67%,堆肥12%,近18%去向不明,相当于超过80%的污泥并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广东省污泥产业协会相关专家认为,污泥问题的解决已经迫在眉睫,然而国内大部分地区卫生填埋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又没有专业处理处置机构,污泥处理处置乱象丛生。

      举措:尝试污泥“厂内减量+厂外焚烧”

      早在2008年两会,民进广东省委提交大会的建议就指出,广东污泥二次污染,源自全省污水处理进程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着“重水轻泥”的情况,较早期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大多将污水和污泥处理剥离,简化甚至忽略污泥处理处置。

      广东“先污水,再污泥”分两步走的处理处置模式,在发达国家中并不多见。发达国家污泥处理处置投资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50%~70%,而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拟新增污水处理及相关投资额约4300亿元,其中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投资仅347亿元,只占其中的8.1%,与国际趋势相差甚远。

      广东省环保厅2013年底答复政协委员陈日远提案答复中表示,总体而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依然滞后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如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核心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明显不足,环境压力巨大。而且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水平整体不高。尽管广东已建成水泥窑洞协同处置、污泥堆肥制肥造速生林有机肥、污泥制清洁燃料、电厂余热干化、污泥制砖等项目,但总体综合利用项目规模不大,技术水平不高,处理率不高,全省尚有40%左右的污泥不得不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置。

      “先污水,再污泥”一个后果是,广州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必须外运处理。中科院有污泥处理专家向记者表示,这种污泥长途运输外地处理模式不好,因为跨区域运泥,污泥路上或许就不见了。而行政管辖区域的限制,让监管难以顺利实施,责任主体难以准确界定。“最好污泥就地处理。”中科院这位污泥处理专家说,广东应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城市污泥处理设施。就像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公园建设那样,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是现代化城市的一项基础设施,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不是把污泥外运其他城市就没事了。

      面对各界的呼吁,2013年开始,广州水务部门选择了石井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泥处理处置试点工作:将污泥就地在污水处理场里干化,最终减量至30%~40%的含水率后委托国有企业外运焚烧。

      成效:污泥含水率成功降至30%~40%

      广州此次尝试的考核相当严苛。记者了解到,为了对石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试点工作进行严格审查,广州市水务局专门成立了“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污泥处理专责工作组”。项目由预中标的企业垫资先行建设;试运行之后,由专责工作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考核,范围包括土建、设备、含水率、PH值、重金属、污泥(总量)减量比、大气、噪音、固废、废水、处理量等4大类共10项指标。

      怎么严格呢?记者了解到,以最核心的含水率为例,试点企业要想取得合格成绩,得在90天内保证出泥含水率介于30%~40%之间。依据第三方检测报告,含水率超标不得高于5次,否则判为不合格。一旦不合格,干化设备得由垫资企业自行拆除,不能领取一分钱的报酬。

      经过90天由第三方完成的检测报告,记者看见,项目运行的10项指标均合格,并在考核评估表上均有签名确认。一年半的实践结果显示,石井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减量后为原来的含水率80%污泥体积的1/3左右,污泥外观类似泥土,在厂区内没有臭味。

      此外,干化后的污泥会被送往附近的国有电厂和国有水泥厂进行焚烧。从污泥厂到电厂或水泥厂的“两点一线”指定运输及定点称量计费,减少了中间环节,明确责任分配,也有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

      日产2700吨污泥 去哪儿了?

      以前:污水处理厂产生2700吨污泥(含水率80%)→第三方污泥处理公司运出厂外填埋或堆肥→污泥可能“失联”,被偷排到河道、山沟等偏僻处。

      现在: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至含水率30%~40%→运往指定的水泥厂或电厂焚烧。

      点评:污泥干化 终结处理难历史

      成功将石井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含水量降低至30%~40%之后,为解决广州每日2700吨污泥找到新出路。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杜成银分析指出,污泥含水率大于40%臭气比较明显,但低于30%后,粉尘浓度急剧升高,生产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爆炸威胁;广州市下游污泥处置企业(如热电厂、水泥厂等)一般对接纳污泥的含水率要求亦为30%~40%之间。因此污泥含水率降至30%~40%不仅能较好地解决臭气问题,同时便于运输及后续处置。

      广州这一处置路线能否为省内其他城市模仿推广?杜成银指出,不同城市的污泥成分不同,能够协同处置污泥的条件也不同,比如,有的城市就没有水泥厂无法进行焚烧处理。广州样本仅仅是一个开始,广东省要将污泥问题彻底拔出,还需继续探索。

      水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广州市区附近一家电厂的一台炉每天可以解决300~500吨的干化污泥(含水率30%~40%),广州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80%)每天在2700吨左右。若经过场内干化热稳定处理后的污泥总量全市每天只有900吨左右。所以,减量以后,通过焚烧就能在广州本地处理完所有的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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