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西藏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西藏预计在2016年完成造林绿化100万亩,扎实推进“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加强天然林、重点公益林保护,并开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人工种草,加强土地、草原、森林征用监督管理,加大废弃矿区和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力度。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罗杰表示2016年将注重提高宣传全民环保意识,继续加大生态保护的力度。他说:“阿里地区造林工程和湿地保护的措施,使得整个区域环境有了明显的改观,比如雅江流域整个沙尘天气从一年80次降到了现在的35次,机场周围由原来60天左右的沙尘天气降到现在的20多天。一个区域的环境改善提高了整个地区的空气质量。”他还表示,将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严把准入关,实现“三高”企业和项目零审批、零引进,坚守生态保护底线。
据悉,“十二五”期间,西藏累计兑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7亿元,在全国率先建设江河源生态功能保护区。纳木错和羊卓雍错纳入国家良好湖泊保护试点;拉萨市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山南、林芝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植树造林516.6万亩,林业带动群众增收42.8亿元;全区水、大气、土壤质量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