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布 监测仪器仪表行业如何应对?

   2015-09-17 1890
核心提示: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此次修改后的污染防治法对于监测仪器仪表行业无疑是一场十分有利的挑战,关于监测仪表应该如何调整,涉及监测领域企业今后应该如何发展成了此次新法公布后仪表行业重中之重。

      监测仪表

      政策提高监测仪表奖赏制度促发积极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介绍,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措施,同时取消了50万元封顶的举措。这个举措对造成大气污染的企业有大大的威慑作用,使得他们在日常生产中会注意自己的工业污染是否达到了国家的标准。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用政策提高了环保力度,同样的,国家也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监测仪器仪表行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特别是《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的发布,有力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市场需求。2014年5月,雪迪龙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全面介入环境监测第三方检测业务,大大加强了国家检测仪表进度。雪迪龙的这次出资意味着国家的奖赏和推进作用能极大的引发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提高本行业市场发展。

      监测仪表需联防联控打造完整监测系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最缺乏的是区域协作机制,即每个城市各自为战,没有将环境治理看成一个整体性问题。据了解,今年我国129个城市将投资建设381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环保部要求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必须要选取性价比高的,这对于我国监测仪器的发展无非是一种推动力。但是即便如此我国监测仪器发展仍然面临着障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监测仪器仪表设备必须要将各个监测设备联合发展,以布局解决技术不足的劣势,统筹协调各个区域内的仪器设备,形成一个环境监控网。将一点问题延伸到其他各个区域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同时协调各个监测设备,达到独立的监测设备所无法获得的功能,不仅能统一应对单个难解决目标,也能协同发展控制多个目标。

      监测仪表企业需加大投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国家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应该把改革重点放在工业、交通和燃煤污染问题,只有把握住了导致大气污染的重点,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同时确定了科技是解决根源问题的核心手段,表明了科技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绝对作用。

      我国监测仪器仪表行业的根本问题就是技术不够,研发能力低,低水平重复多,创新能力不够,需要我国监测企业加大创新力度,从中低端过程分析仪器和环境监测市场向高端进发。

      这就要求我国监测仪表企业首先要制定创新制度,将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然后大力培养科技人才,将重点放在监测仪器的研发,获得主动权;最后要时刻与时代同步,本次紧跟《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做出的调整就是与时代同步发展。

      本次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推出,意味着我国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这无疑是监测仪器仪表行业发展的一大黄金时期,监测仪表行业需紧跟新变化,与时俱进,将环境整治与监测行业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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