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抽查怎样更有利于环境执法?

   2016-01-27 1610
核心提示:某地日前出台《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今年起将通过摇号等随机抽查的方式,推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监管

      某地日前出台《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今年起将通过摇号等随机抽查的方式,推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监管全区3万家企业排污情况。对此,大家普遍认为这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基层环保工作者尽职免责的有益探索。那么,应该怎样不断完善摇号抽查这种监管方式呢?我们特邀相关作者进行了分析。

      有利于实现公平有效的监管

      ◆刘奇

      当前,一些地区相继出台了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笔者认为,这是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健全环保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途径之一,是解决当前环境监管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的有力举措。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7月出台《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环境保护部办公厅随后出台《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方案内容、配套机制和制度、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

      大力推广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可以健全环保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环境监管中,常常存在这样的现象:执法车刚出发,企业就听到风声。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企业早已停止偷排行为,执法人员常常扑空。而实行随机抽查,是将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管对象、监察人员,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因此,随机抽查执行后,不仅可以实现环境执法成本的最小化,而且将对违法排污增大威慑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打击违法行为。这是执法手段的创新,有利于实现公平、有效、透明的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环保部门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随机抽查,还可以解决执法人员面临的各种人情关,防止失密泄密现象发生。随机抽查要求全程留痕,将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信息公开。这样可以确保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当前,各地应制定方案,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关键是有关政策要配套

      ◆史春

      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安徽省正在各市推行这项制度。笔者认为,环保部门要推广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关键是有关政策一定要配套。

      随机抽查不是瞎子摸象,更不是不要重点。环保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环保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较高情况的企业,要提高环境监管等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要多部门联合开展。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当地政府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随机抽查要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此外,环保部门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科学确定抽查规则

      ◆熊孟清

      建立健全污染源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尤其是建立健全抽查人、抽查对象和抽查时间“三随机”制度,有利于提高监管的威慑力、降低监管成本、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公平正义。

      促进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的关键在于规范抽查对象的随机抽查方式,包括规范污染源随机取样方法和抽查频次。好的抽查方式要保证所有污染源都受到公平监管,既没有被不公正地过频打扰,也没有漏网之鱼。同时,又要达到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环境保护目的,维护公众享有公共环境权益的正义。

      一要依据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危害)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由于污染源数量和种类众多,其环境影响(危害)能力与程度有大有小,需要对污染源先分类处理,采用类型随机取样方法抽取抽查对象。

      二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以不影响公平正义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检查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影响正常生产,做到合理适度和切实可行。要根据监管部门的资源确定一定时间内所有污染源的抽查比例,并按比例权重分配给各类污染源。不同类型污染源的抽查权重可按污染源的环境影响来确定。环境影响大的,其抽查权重也大,即被抽查的可能性就越高。而各类污染源的抽查对象可按随机取样(摇号)方法随机抽取。但需注意的是,在抽取各类污染源的抽查对象时,需要设置污染源的抽查频次这一约束条件,如规定每个污染源每1年的抽查频次不得大于1次而每两年不得少于1次。否则,便可能发生一个污染源被重复抽查和多年避过检查现象。

      实现尽职免责的有益探索

      ◆罗岳平

      摇号执法无疑是对基层环保工作者尽职免责的有益探索。

      基层环保压力大,源于群众期盼高。在普通民众心里,环保局就是环境安全的保护神,管控好一切污染源是天职。但在经济发达地区,企业数量众多,环保监管人员数量相当有限,工作任务与支撑力量完全不对等,失责的风险无处不在。做好制度设计,提高环保监管人员的职业安全性,对稳定基层环保队伍意义重大。

      要实现尽职免责的目标,首先要厘清企业和环保部门各自的责任。控制污染源的主体责任在企业,企业应采取一切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减低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如果发生突发污染事故,企业应当自主消除影响并承担经济赔偿等责任。环保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履行监督责任,不定期抽查其污染物排放状况。两种责任的特征不同,主体责任是持续不断的,监督责任则是间歇式的。两者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主体责任要稳定维持,监督责任则根据瞬时状况做出评价,也就是环保局以现场检查时到企事业单位的现实表现为评判基础。

      当环保监管人员的数量与排污企事业单位的数量相匹配时,监管应全覆盖。但在更多情况下,监管任务重而人数少,随机抽查是最主要的工作方式。应该说,只要随机产生监管对象的过程是科学、合理的,每次现场监察结果是准确、可靠的,基层环保监管人员就可做到尽职免责。因为监管是按照既定方式开展的,如果有环境风险未被发现,那是工作方法的固有缺陷,与不作为、懒政等人为因素无关,不应追究监管人员的失职。主体责任是全面系统的,监管责任则有不确定性,只要是有计划进行的,就不应被问责。

      基层环保监管人员担心,抽查过的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没去过的却出了污染事故,躺着中枪。笔者认为,只要完善了随机抽查制度,并按程序报批了,没去督查过,也应免责。随机抽查制度的推行,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基层环保监管人员的思想负担。

      重压下的突围之策

      ◆朱玫

      推行日常环境执法随机抽查制度,用以监管海量企业排污情况,在笔者看来,是现实执法的需要。

      从现实来看,长期困扰基层环保部门的三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底数不清。2014年,东部省份一个县级市做了初步摸底调查,仅未批先建或不报就建的企业就有1万多家。这些在正常管理之外的企业急需环保部门核实基本情况,摸清排污底数,依法纳入日常管理。二是被动执法。基层环保部门长期肩负大量的管理和执法任务,对大部分企业采取的是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但现实要求环保部门必须主动作为,要实现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转变。三是责任追究。现在,只要出事或被查到的问题企业,不管其是否纳入环保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名录,同样要追究环保部门责任,执法监管是否全面到位是压在基层环保工作者心尖的一块大石。

      随机摇号执法,其实是基层重压下一种突围之策。且不说这已有的海量企业,就算倾环保部门之力也要排个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全部调查摸底整理归档,新开办的没有有效途径纳入法眼的企业该咋办?那些摇号抽中被查过的企业即使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做到达标排放,但没有环评手续,按照现行要求能发放排污许可证吗?能纳入正常管理吗?如不行,对这些企业就真的要关停吗?此外,没有被摇号选中的企业,出了环境污染事故,基层环保部门难道就不会被追责吗?

      从基层角度考虑,笔者建议,当下环保部门要着力抓好3件迫在眉睫的关键举措。

      一是简政放权。环保管理还是要进一步“瘦身”,把权利和责任一起放给其他负有环境管理职能的部门、放给第三方治理、放给公众,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放权其实也是给环保部门松绑,有限力量承担有限责任。

      二是充实队伍。环保要向督政转型,但是到市县区,还得由基层环保部门去面对海量的违法企业,需要一支站出来能开战的队伍,而不是几十个人面对成千上万家企业。要像壮大城管队伍一样,壮大基层环保队伍。

      三是执法变通。对于海量的违法企业,光靠严刑峻法无济于事。违法现象背后其实是诸多深层次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并加以解决。例如,对新环保法出台前存在的未批先建等项目应给予明确的规定,只要是技术设备先进、能完善环保相关手续措施并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就应通过排污许可证的方式纳入正常管理范围,新环保法实施后继续顶风作案的企业要及时依法制止。这一方面是帮助基层环保工作者解压,另一方面也是经济下行压力下一种变通之举。创新不在别处,往往就在于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正确处理好环保和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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