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将在2017年年底前,使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这是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的。
据悉,哈市成立黑臭水体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实行“河湖长制”,明确每一水体水质管理的责任人,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建立市级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和公众举报平台,定期发布各地区黑臭水体名单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城市黑臭水体周边居民区、主要商业区,公开整治工作时限、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各区政府建立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黑臭水体名单及整治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制定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具体办法,加强对黑臭水体整治的过程监督和效益评估,加强对黑臭水体整治的督办考核。
据了解,哈尔滨计划在2017年年底前,使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