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 力争PM2.5降幅逾10%

   2016-01-22 2060
核心提示: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天津将重点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围绕农村生态环保、环境风险防范、生态文明改革、监察监测管理和环保能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天津将重点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围绕农村生态环保、环境风险防范、生态文明改革、监察监测管理和环保能力等重点,力争实现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和PM10降幅均达到10%以上;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达到25%,劣Ⅴ类水质断面下降10%以上。

      大气治理:压减燃煤187万吨

      继续推进压减煤量、清洁降尘、治污减排、控车节油等治理措施:通过改燃淘汰燃煤设施、清洁化改造、散煤综合治理,全年压减燃煤187万吨;深化施工工地、工业堆场、道路扬尘治理,及时排查裸地治理成果并增补治理措施;完成61项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硝治理,29套生产装置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以及89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格新车准入,全年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抽查10万辆以上,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

      水污染治理:改造110座污水处理设施

      坚持工程措施和政策机制并举,逐步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机制;狠抓水污染源治理,完成清水河道行动44家企业治理,所有工业集聚区建成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进现有110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每季度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深化海河流域污染防治,编制完成全市水体达标方案并组织实施,水体达标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生态补水,确保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土壤治理:加强工业企业遗留地监管

      根据国家“土十条”统一部署,做好天津市相关准备及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制订“土十条”工作方案;启动全市范围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组织开展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工作;严格审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推动市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动工作,划定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并协调区县政府依法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加强对工业企业遗留场地的环境监管,筛选潜在污染场地,提出优先管控场地清单;指导督促生态城环保公司做好8.12事故场地评估及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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