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中国经济遵循“新常态”的大逻辑,“一带一路”战略与PPP模式是在此大逻辑框架中的内生外联优化路径,“一带一路“战略与PPP模式的结合是跨境合作政企共赢的科学实施方案。
2016年,中国经济战略部署何处?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宏观政策引领何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审议已对此给予了深入的布局谋划。其中,“供给侧改革”、“双向开放”的内外并举改革策略,落实到运行操作环节,分别对应了尊重市场规则的“公私合作PPP”模式,和布局全球市场的“一带一路”路径。一个是从西方国家引来,一个是由东方民族推出。两者互通互联,有机搭建起内外呼应的供需新常态。
“一带一路”与“PPP”的共同特质
共同特质 |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 |
1、命运共同 | 区域经济共同体 | 政府企业共同体 |
2、结构改善 | 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治理 | 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供给 |
3、合作优化 | 中外之间贸易、资源互惠 | 政府企业技术、资金互补 |
4、基金支持 | 丝路基金 | PPP基金 |
1、共担共享的平衡原则
“一带一路”与“PPP”模式中的合作主体都属于同一共同体。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的进程中,资源与利益的不均与不公呈现扩大之势,对此我国“一带一路”的建设倡议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由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地区形成对发展目标的共识,共同探讨实现目标的路径;本着共同建设的原则,责任与风险共同承担;建设契合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由沿线国家共同分享。PPP模式合作的原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社会资本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合理分担风险,公共部门可承担具备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社会资本可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以规避政府管理低效能的风险,由此整体项目的风险成本可达到最小化。
2、结构职能的改善诉求
“一带一路”与“PPP”模式的发展需求都倾向于结构与职能的优化。我国在全球化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已经不仅仅是融入者和参与者,而是标准的制定者,规则的主导者。一方面技术和资本的优势逐渐显现,从高铁到电网的中国标准的推广,从商品买卖到投资发展;另一方面外交关系中的国际话语权需求逐渐加强,“一带一路”提出要带动更多国家的发展,建立包括产业标准、大宗商品定价权、新的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等一系列创新型体系,改善全球治理结构。“PPP”模式的要义,是在公私平等的基础上,转变政府的职能,让企业代替政府为民众提供效率、公平、绿色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者,从而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