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定义危险废物特性?

   2016-01-13 1400
核心提示: 美国USEPA危险特性分为4类,定义危险特性为一部分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提供依据,也可以鉴别未列入名录之内、但可能是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为了缩小危险废物的鉴别范围,避免过大的管理成本,USEPA制定了两条原则鉴别确定危险特性。

      美国USEPA危险特性分为4类,定义危险特性为一部分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提供依据,也可以鉴别未列入名录之内、但可能是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为了缩小危险废物的鉴别范围,避免过大的管理成本,USEPA制定了两条原则鉴别确定危险特性。

      美国USEPA危险特性分为以下4类

      易燃性(I)、腐蚀性(C)、反应性(R)和毒性特性(TC),定义危险特性为一部分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提供依据,也可以鉴别未列入名录之内、但可能是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

      为了缩小危险废物的鉴别范围,避免过大的管理成本,USEPA制定了两条原则鉴别确定危险特性:

      第一条:反映危险废物的定义,这种固体废物可能是:

      (1) 造成或很可能导致高死亡率、严重疾病;

      (2) 在处理、贮存、运输、处置或其他管理过程中由于不适当的处理处置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或风险。

      在工业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对于已明确的危险工业,如弹药制造厂,其产生的废物有相应的工业规范和标准进行约束,这里不再讨论),一般会考虑以下对人类健康或环境产生的危害和风险:身体上(physical)的危害(通过身体直接接触),对人类的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皮肤摄入或经口服、吸入),或者对环境造成的风险,还有其他的一些危险性。

      身体上的危害

      直接造成人身的灼伤、创伤、擦伤和对眼睛的损伤,或通过接触媒质由于化学灼烧和毒性影响造成的伤害,包括易燃性、腐蚀性和反应性特性(I、C、R)来定义。I、C、R特性制定主要是保护经常接触危险性化学品的废物管理及运输者。易燃性,爆炸性和反应性废物能腐蚀容器,或在运输和其他管理操作中极易直接伤害到皮肤和眼睛。

      此外,这些危险特性的制定也是为了防止易于释放或迁移的危险组分进入环境。例如,腐蚀性特性测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酸度或碱度,可能会增加废物中金属的溶解性,这种溶解性也会对地下水中的金属产生影响,从而增加人类健康危害的可能性。

      对人类的急性毒性危害

      危险特性定义了一些潜在的急性健康危害,如急性爆炸性和摄入有毒化学品。它们的制定限定了在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由于起火、爆炸或剧烈反应产生有毒化学物质潜在的可能性。定义暴露急性危害所影响的范围没有特定的基准,主要任务是保护废物管理工作人员。

      对人类的慢性毒性危害

      尽管反应性和腐蚀性也可能会造成人类或环境慢性危害,USEPA用TC作为最主要的方式来控制慢性毒性危害。RCRA制定了一系列的慢性毒性影响风险评价(如有毒性、致癌性、致诱变性和致畸性),于1990年规定了40种化学物质,作为TC检测指标。

      对于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

      I、C、R和TC特性的制定都不是直接针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而制定的,减轻这类危害以保护人类健康进而间接地保护了环境。例如,通过制定由于起火或爆炸产生的污染物这类危险特性,既可不损害人类身体健康又保护了环境。另外TC浸出浓度标准的制定均是针对人类慢性毒性考虑,并非特别考虑保护生态环境生物,但是保护人类健康的浓度标准也基本上保护了野生物种。

      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其他危害

      在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也存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废物管理过程中可能释放非毒性或有害性危险组分会污染地下水,例如,水质会因为接受铁、锰、氯化物和总悬浮颗粒这些释放物质而受到损害,由安全水饮用保护法制定二级最大浓度标准(SMCLs),这些物质可能与保护人类健康不直接相关,但是会影响到水的审美特征及可利用性,以致影响到人类生活质量。

      除以上所列举的5类潜在风险性之外,其他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风险(有害性)会产生环境问题包括:

      I. 水源中的空气沉积物污染;

      II. 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危害;

      III. 全球气候变化;

      IV. 对内分泌紊乱所潜在危害;

      V. 赤潮;

      VI. 平流层臭氧损耗(或破坏);

      VII. 对流层臭氧破坏和光化学污染问题;

      VIII. 水污染。

      第二条:这种特性能够在产生者或相关部门能力范围之内通过标准的测试方法来确定。鉴别方法和指标具体将在下节种详细介绍。

      1易燃性危险特性确定

      易燃性和腐蚀性是于1980年在参照美国交通部(DOT)危险品管理以及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OSHA)健康风险标准的基础之上制定的。

      易燃性特性的制定是为了鉴别一些在日常运输、贮存和处置过程中易着火的废物,这种废物一旦点燃极易剧烈燃烧。这种风险考虑包括了在废物管理和运输中对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如燃烧和吸入烟尘等,以及可能产生向空气中释放的有毒颗粒物、烟雾。40CFR261.21定义,表现以下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易燃性危险特性废物:

      (i)液态废物,含乙醇体积比大于24%;

      (ii)废物闪点<60℃,按Pensky-Martens Closed Cup Tester的测定,即通过ASTM标准D-93-79或D-93-80所规定的方法,或者按 Sets flash Closed Cup Tester 测定(ASTM标准D-93-78所规定的测定方法)。也可以由管理部门在Subpart C 260.20,260.21程序下由等同的测试方法确定闪点;

      (iii)一种非液态物质,在标准温度和大气压下,遇到摩擦、潮湿(吸湿)或者自发发生化学反应而着火,一旦着火燃烧剧烈且持续燃烧;

      (iv)一种易燃的压缩气体,是在Subpart C 49 CFR 173.300定义,并在其规定的测定方法下所判定;

      (v)一种在Subpart C 49 CFR 173.151所规定的氧化物。

      2USEPA闪点的确定

      USEPA确定闪点标准的初衷是,因为在常规的管理过程中60℃是遇到的极常见状况,为了加强这个决定的理论根据,USEPA做了7份废物管理操作单元中所遇到的温度和相关条件下的报告,研究人员认为在危险废物管理过程遇到温度超过60℃是最常见的,在这种状况下发生易燃的概率较高。

      对排除含乙醇体积比小于24%水液态废物

      在法规的起草过程中,研究人员认为,诸如白酒和橡胶涂料这类表现的低闪点特性的废物,是由于其含水体积较大而不支持持续燃烧,可以不考虑低于这一标准的废物。USEPA将具有易燃性的含酒精体积比不到24%的水液态废物排除在危险废物管理之外。在DOT中也有类似的排除原则。

      1腐蚀性危险特性

      腐蚀性为表现下列特征之一:

      第一、如果某种水溶液(或似水状态的液体)其pH≥12.5或者小于等于2,则说明其具有腐蚀性。pH值测定通过Test methods for Evaluating solid waste, Physical Chemical methods,USEPA Publication SW-846中的9040方法来测定;

      第二、如果某种液态物质在55℃下,一年之内能腐蚀掉钢材(SAE1020#)6.35MM(0.250in),则说明其有腐蚀性,通过NACE(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rrosion Engineers) Stand TM-01-69所规定的测试方法测出。

      第一条主要是定义过低或过高pH值的腐蚀性废物,在定义的pH值范围内会损害人体组织器官,或使其他废物上的毒性污染物发生迁移、与其他废物接触产生剧烈反应、危害水生生命。

      此特性制定所重点保护对象是在运输过程中对直接接触这类废物的工作人员,防止伤害到皮肤和眼睛,研究表明当pH标准超过11.5或低于2.5的范围是人类眼角膜就难以忍受。pH值的限定也是防止促进重金属的溶解导致污染地下水,与其他废物混合发生反应导致起火、爆炸、产生易燃或有毒气体、产生高压损害设备以及散发有毒成分、烟雾和颗粒物。

      第二条腐蚀性危险特性是有关废物对钢制容器(或设备)的腐蚀。USEPA定义这种腐蚀特性是因为这类废物可能从被隔离的容器中溢出或接触到外界废物,以致在运输或贮存过程中从容器或设备中溢出,直接与环境介质接触而产生危害,如剧烈反应或释放有害组分到环境中危害健康。

      2反应性危险特性

      反应性的制定是为了鉴别一类极不稳定且易发生剧烈反应性爆炸的废物,为了防止在废物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的造成身体伤害,避免由于发生化学反应而释放毒性组分到空气中,以致发生爆炸和剧烈反应的事故。具体来讲,如果某种废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表现为反应性:

      (a) 正常条件下不稳定并且极易发生剧烈反应,但并不是爆炸反应;

      (b) 遇水发生剧烈反应;

      (c) 遇水易发生爆炸;

      (d) 与水接触后反应生成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有毒气体、挥发分或是烟雾等;

      (e) 含氰化物或硫化物的废物,当遇到pH小于12.5或大于2时会反应生成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有毒气体、挥发分或是烟雾等;

      (f) 当遇到火化或受热到一定程度时会发生爆炸;

      (g) 在标准温度和大气压下,易发生爆炸或产生爆炸性反应;

      (h) 由Subpart C 49CFR 173.151所规定的爆炸物、炸药或49CFR 173.153所规定的A级(Class A)爆炸物、炸药或是49CFR 173.88中所规定的B级(Class B)爆炸物、炸药。

      在最初的法规制定中,反应性特性鉴别是由于危险废物极不稳定性和易于发生剧烈反应或爆炸、对废物管理操作的任何环节产生危害。

      USEPA指出,反应性特性可能部分与易燃性特性定义有所重叠。USEPA强调,“反应性宽松的描述性定义可以给废物产生者以明确的指导,决定他们排放的废物是否表现出反应性特性”。理论上讲,反应性特性可以比较明确地定义,例如DOT通过更为具体的词义:通常条件下“不稳定”、“剧烈性反应”、“易于爆炸”、“遇水发生剧烈反应”、“具有爆炸力”等等,DOT规定了反应时间和剧烈反应率。类似地,OSHA定义的是会发生火花、不稳定反应,和遇水反应,尤其是在震荡、受压、或遇高温所定义的特性。

      3毒性特性

      USEPA制定的毒性特性(Toxicity Characteristic ,TC)是为了减轻由于有毒废物毒性组分释放到地下水介质中,通过慢性暴露途径而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USEPA经过长期研究表明,由于废物土地填埋处置渗滤出的污染物对地下水产生污染,是废物毒性组分释放到环境中的最主要的途径。

      USEPA之所以将地下水检测作为废物处理单元中的渗出物鉴定重点考察对象,是因为填埋场90%以上的渗出物、地表构筑物98%以上的渗出物都涉及到对地下水的污染。RCRA立法组委会通过危险废物管理案例调查,专门关注了TC对地下水污染产生的影响。

      美国之所以将地下水作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对象,是因为美国几乎50%的人口都将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来源;95%以上的农村居民都靠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全美100座大城市中34%依靠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和商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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