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是垃圾焚烧的副产物,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副产物。当前,飞灰与污泥面临同样的处境。现阶段,无论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环境保护水平现实要求,污泥与飞灰处理的主要方式只能是填埋处理,而且是以一般废物进行填埋处理。
飞灰是垃圾焚烧的副产物,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副产物。当前,飞灰与污泥面临同样的处境。有些人为了培育市场,不得不夸大其严重性,比如,污泥不处理等于污水没有处理,飞灰含有重金属与二恶英,即使填埋处理也隐患重重;有些人为了迎合政治需要,高唱资源化利用。
由于污泥产生量缺乏系统的统计,污泥处理状况更缺乏严格统计。例如,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1年版),2010年全国660多座城市干污泥产生量为1032.3万吨(折合80%含水率的湿污泥为4160万吨)已经明显高于2013年的统计数值。由于没有全国现状的污泥处理状况统计资料,污泥处理的规划目标甚至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污泥处理率目标都是无法完成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3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于2015年4月16日正式发布。“水十条”明确提出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现状都不清楚,却能够制定出清楚的目标。不知道起点,却能够说出在规定时间跑到终点,这显然是盲目规划。
飞灰既然是危险废物,可是政府部门既不清楚产生量,也不清楚其处理流向,当然也没有什么监管。有NGO声称“121座垃圾焚烧厂拒公开飞灰去向”,这些NGO应该问一问政府部门,全国有几个城市政府部门对飞灰按照危险废物来监管。
有人说,飞灰与污泥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厂焚烧厂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这看起来有道理,实际上行不通,那么多污水厂难道因污泥没有妥善处理,可以关闭污水厂吗,同样那么多焚烧厂飞灰没有按照危险废物处理,能够停止焚烧厂运行吗,显然都不行。
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出在要么夸大污染特性,要么忽略其污染特性。例如,飞灰中重金属的浓度比许多尾矿的重金属浓度低多了,显然当前作为一般废物填埋处理是适宜的。美国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飞灰就是按照一般废物要求进行填埋处理。污泥作为固体废物的一部分,应纳入固体废物处理规划,有利于污泥处理与其他固体废物处理的统筹与协调。
现阶段,无论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环境保护水平现实要求,污泥与飞灰处理的主要方式只能是填埋处理,而且是以一般废物进行填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