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国外的定义则更加广泛,动物活动产生的废弃物也属于此类),通俗地说,就是“垃圾”。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废弃的制品、破损器皿、残次品、动物尸体、变质食品、人畜粪便等。有些国家把废酸、废碱、废油、废有机溶剂等高浓度的液体也归为固体废弃物。
改善内容
宝钢股份现有一套含油泥渣焚烧系统为宝钢一期工程同步建成设施,用于焚烧处置厂内各单元产生的污泥、泥渣等有热值废物,该设施已运行30年,由于设备老化和厂内生产平衡等因素,目前实际运行水平为较设计能力大大降低。本次改造主要为节能、环保以及多种类物料处置适应性改善。
环保方面
执行上海市《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7-2013)规定中表2(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排放于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最新规定。
新增SNCR脱硝系统,湿法脱硫系统,同时在原有电除尘后新增布袋除尘系统,以确保项目产生烟气经过处置后排放达标。
提升二次燃烧温度,更换原有二次燃烧设备,新增二次燃烧系统,使一次燃烧后产生的尾气在1100℃以上充分燃烧,同时在后端设施中新换急冷喷淋设施,使尾气降温过程中550℃-200℃段降温时间控制<1s,以防尾气中二噁英的生成。
节能方面
利用原有空气余热系统,本项目焚烧设施所用的二次风为经过空气余热器余热后产生的热空气,节省焚烧升温所需能源;
新增余热锅炉系统,充分利用高温烟气热能产生蒸汽,产生的蒸汽除本项目自我消化外,拟供应热水加热。
多种物料处置适应性方面
除焚烧站原有可以焚烧的物料种类(主要为污泥类)外,新增上料系统以满足可以处置不同种类的物料需求,如:脱硫剂,除尘布袋,滤袋,油渣等,进一步完善宝钢内部产生废物自我处置的功能。
项目实施
该项目于4月18日正式开始土建施工,6月底完成设备供货,8月30日开始烘炉,9月27日已正式投料试运行。
项目建成意义
该项目是宝钢节能承担的首个固废焚烧类型EP项目,也是宝钢集团支撑城市钢厂绿色发展的重点项目。该示范项目的成功实施,标志着宝钢节能已逐步掌握在工业危废及污泥处置等业务的核心技术,促进公司环保领域能力提升,支撑推动公司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