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海绵城市建设最大的问题就是机制问题。一个项目从立项到设计、施工、管理,基本上是分离的。所以,希望借助海绵城市来打造一些全产业链上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来帮助政府解决城市建设管理的问题。”住建部城建司副司长章林伟在2015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表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章林伟认为,鼓励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就是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应大力推广PPP模式。同时,要强化合同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并按效付费。此外,应鼓励“技术+资本”运作模式。
“希望用‘技术+资本’的运作模式,突破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只要提出建设海绵城市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建成什么样。而至于如何建设,可以交给市场和社会资本来操作。这一建设过程用合同来管理,最后政府按照企业实际达到的绩效考核后再付费,这就是按效付费。”他说。
记者了解到,2015年~2020年,全国658个城市的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都要实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粗略估计,每年将需要4000多亿元的投资。同时,已经有一些企业正在积极布局海绵城市市场。东方园林已经打造全产业链生态技术平台,包含多个生态、环保、景观研究院,研究范围涉及海绵城市和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和荒漠化治理、土壤修复和矿山修复等。
此外,章林伟强调,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上,政府应主要解决政策风险,市场主体解决市场风险,达到双方共赢。“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把海绵城市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抓紧启动实施,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同时,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相关链接
《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指导意见》还提出,海绵城市要统筹有序建设,其中包括5方面重点建设任务,包括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加快排水与调蓄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加强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避免大拆大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