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价下调能否解决补贴落实难问题

   2015-12-25 3090
核心提示: 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2016年、2018年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

      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2016年、2018年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对光伏发电标杆电价,2016年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0分钱、7分钱和2分钱。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十三五”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实现平价上网是既定目标,此次电价下调在意料之中,但幅度有点超出预期,对光伏、风电行业冲击比较大。不过,行业最关键的问题还是限电和补贴。在降电价和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的政策导向下,东部电站尤其是分布式将迎大发展。

      根据调整方案,2016年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一类资源区、二类资源区、三类资源区分别从现行的0.9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1元/千瓦时下调至0.8元/千瓦时、0.88元/千瓦时、0.98元/千瓦时。同时,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

      东方日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裁王洪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不同资源区非对称调整政策体现了国家对于光伏开发的宏观调控思路,引导光伏企业投资开发从限电比较严重的一类资源区和已有限电苗头的二类资源区,向三类资源区转移,有望促进东部电站的建设和分布式光伏的启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甘肃、新疆等多地“弃光”、“弃风”现象进一步恶化,限电率从之前的50%上升到70%,严重时甚至达到80%。而现在开发比较火热的河北、山西等二类资源区,如果按照现有的电网结构,不出两年也会产生限电问题。

      让光伏投资者更头疼的地方是补贴不到位。《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截至目前,国家一共发放了五批可再生能源补贴,最后一批是2014年8月发放,补贴的项目是2013年8月底前并网的项目。补贴两年后发放是常态,最长有拖欠三年的,截至今年上半年,仅光伏就已拖欠200亿元。

      风电的情况如出一辙。“对我们行业影响很大,一个五万千瓦风电场一年少收入200万元。目前风电度电成本已无太大下降空间,今年整个行业盈利一般,限电更严重了,一般在20%,像黑龙江等严重地区弃风率在40%。”某发电集团风电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补贴也有所滞后。有企业内部估算显示全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欠发预计在700多亿元。

      此外,《通知》指出,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相关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这一政策的初衷可能是后续政府放开市场,不再下具体的年度指标,通过竞争最终达到平价上网。”王洪解释说。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的思路也已明确,到2020年风电实现并网侧平价上网,光伏用户侧平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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